為進一步規范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管理,黑龍江電監辦按東北電監局部署,積極組織開展承裝(修、試)許可施工機具標準的研討工作。為保證施工機具標準既能體現許可要求,又符合東北區域的施工實際,黑龍江業務辦扎實做好了三方面工作。
一是充分研究準備。黑龍江電監辦組織專業人員收集全國各省、各區域承裝(修、試)許可工機具標準,參照其他省份標準,結合東北區域實際,編制工機具設備標準修訂建議對照表。
二是全面征求意見。通過監管業務QQ群下發修訂對照表,向全省從事承裝(修、試)企業征求意見;通過下發征求意見材料向省內供電企業從事生產、基建、檢修、繼電、試驗、電纜等崗位的專業人員征求意見;通過電話傳真等方式向工程監理公司、電力職大等單位的專家征求意見,形成工機具標準的初步意見。
三是精心組織研討。10月30日,組織召開有關電力企業的專業人員和專家參加研討會,與會專家對施工機具的標準、型號、數量進行了認真的分析論證,并對各等級、各類別的施工機具要求提出了一系列有建設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見和建議,最終擬定了工機具標準的討論稿。
通過上述工作的開展,為東北區域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施工機具標準的正式出臺奠定了堅實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