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十八屆中央政治局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八項規定》,鞏固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根據《中共國家能源局黨組關于認真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實施辦法》要求,結合華北區域實際,中共華北能源監管局黨組制定了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的落實細則(以下簡稱《落實細則》),并以2014年黨組1號文件印發。
《落實細則》要求本局嚴格遵守中央有關黨的紀律、行政規范、財經制度、廉政規定,在日常工作的各個細節中自覺落實八項規定的精神,務必密切聯系群眾、改進文風會風、扎實高效工作、節約公共資源,共同致力于建設一個為民、務實、高效、清廉的服務型政府機關。
《落實細則》要求全體干部要緊密聯系實際,全面掌握區域情況。通過扎實的調研、督查、信息收集與分析等多種方法,了解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基本情況、能源企業和能源消費用戶的實際情況,掌握京津冀蒙不同地域差異,監督能源政策(規劃、項目)和法律法規在轄區內得以落實,及時向國家能源局匯報政策執行情況和執行中發現的問題。
《落實細則》要求提升窗口服務質量。從事行政許可、信訪投訴、轉商運、并網安評等業務人員,對待來電來訪必須一次性告知當事人,做到服務熱情、用語文明。充分利用網絡公示行政許可等服務事項的辦理流程、所需資料、辦理時限、辦理結果等信息。行政許可堅持每月召開一次以上審批會議,確保20個工作日內辦結許可申請事項。行政許可決定必須嚴格按照工作規則,經集體審議做出,審議決定記錄長期存檔。
《落實細則》還對規范調研檢查、減少會議活動、精簡文件簡報、新聞信息務實簡潔、規范人員聘借、節約公共資源、加強經費管理、加強業務辦管理、嚴格督促考核等做出了細化規定。